关于长丰县中医院污水站二氧化氯消毒药剂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长丰县中医院污水站二氧化氯消毒药剂采购
项目编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的名称:
长丰县中医院污水站消毒药剂采购
数量:
一年预计采购:480套二氧化氯(1套包含1KG二氧化氯粉剂+1KG活化剂)
最高限价:
参选报价不得超过:53000元/年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丰县中医院现有1个污水站,本次通过招标方式为长丰县中医院选择提供污水处理药剂的供货商。目前医院床位数约为240张。现招二氧化氯消毒剂,保证使用药剂后,污水检测数据达到国家预处理标准。
服务地点:
长丰县中医院
1、供应商应提供承诺向采购人供应的产品为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污水处理药剂。
2、中标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的供货通知单后24小时内,负责将污水处理药剂运送至指定院区污水站,搬运至药剂储存处,药剂运送、搬运过程中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并做好相关安全保护措施,凭值班人员签字的收货确认单报采购人进行结算;如果24小时内,药剂未按照医院要求送达,医院有权解除已经签订的药剂采购合同。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报名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参与本次投标的药剂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所代理药剂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有效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报名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参与本次投标的药剂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所代理药剂的生产厂家必须具备《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报名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参与本次投标的药剂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所代理药剂的生产厂家必须具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并要求检测报告中二氧化氯的含量≥46%。(报名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与本次投标的参选人必须具有和合肥市三级以上(含三级)医院二氧化氯药剂的采购合同,原件备查。(报名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6)列入人民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7)本项目要求本地化服务
三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投标文件一正二副,封装完整,不符合投标材料报送要求的视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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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报名时间:2020年6月 17 日 ---19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长丰县中医院内
联系人:代科长 联系电话:0551-66664356 15345696087